南通被执行人名单

〖壹〗、崇川区法院悬赏被执行人张小军:男,1978 年 2 月 1 日生 ,住南通市崇川区学田路 1 号恒基花园 5 幢 606 室,执行案号(2025)苏 0602 执 4110 号,未履行标的 60 万元及利息。

〖贰〗 、根据启东市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悬赏公告信息 ,近来公开的公告内容主要涉及以下被执行人:南通宁莱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黄赛帅、陆健 、沈菊新、邱礼兴、潘金捷 、张凯凯 、袁乾程、沈忠等 。这些公告的发布目的通常是为了通过社会力量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下落,以推动执行程序的进展。

〖叁〗、夏留光,男 ,1979年2月21日出生 ,汉族,身份证号320682197902213894,江苏省南通市人 ,住如皋市九华镇郭李居19组23号。夏留光有6条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涉及多地法院,均全部未履行 。2021年9月9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1年9月10日 、2022年10月13日被限制高消费。

朱金红事件最新进展,非常关注其现在状况 。关在精神病院半年,没病也给整...

2013年11月,朱金红再次离家出走,直至2014年1月7日返回申请人处 。 请求宣告被申请人朱金红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 查明 ,被申请人朱金红近来未服用精神类药品。1 在审理过程中,未发现其思维耐绝及语言表达与常人相异,能够辨认并控制自己的行为 。1 上述事实有审判人员与其现场交流视频资料在卷佐证。

013年8月 ,朱金红因病情复发而跳河自杀,后被警方救助并送往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2013年11月,朱金红再次离家出走 ,直至2014年1月7日返回其母亲唐美兰处 。

2013年11月 ,朱金红再次离家出走,于2014年1月7日返回母亲唐美兰处。 唐美兰申请宣告朱金红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法院认为朱金红无需药物控制即可正常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 ,因此驳回了申请。 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郭乘希表示唐美兰是一位坚强伟大的母亲和奶奶,朱金红有家族精神病史 。

【崇川区法院确诊病例,崇川区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崇川区人民法院算几级法院

综上所述 ,崇川区人民法院作为设立在市辖区一级的法院,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的范畴。它承担着审理大部分第一审案件的重要职责,为南通市主城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办公地址分为一区和二区 ,具体如下:一区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号,该地址为原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办公地点 。一区作为崇川区人民法院的核心办公区域之一,承担着部分审判、执行及综合事务职能。

崇川区人民法院位于南通市工农路1号 ,与市政府行政中心相隔不远,占地约15亩,其审判与办公大楼总面积达13000平方米。法院现有111名干警 ,其中95人拥有大学本科学历 ,12人持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皆为大专以上学识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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